组织公共关系人员应该十分清醒地明白,在处理危机带来的所有事宜时,都应该以保护组织声誉为最高原则。一切均应服从于这个原则,任何与此原则发生的冲突,均应予以让步,而绝不能为了一时小利,牺牲组织的声誉。
危机的发生,常会带来一些不为人知的内幕的曝光,令组织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。
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,在应对危机事件时,组织应该以十分明朗的态度主动公开危机涉及的所有信息,绝不故意拖延、试图掩盖甚至伪造事实,否则势必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。
危机发生后,信息发布最重要的原则是“快”,即第一时间将情况发布出去,抢在所有非组织信息渠道发布之前。信息的发布可以通过组织网站、微博、新闻发布会或新闻稿形式。如果组织人员拖延发布甚至故作享沉默,那么,组织遭遇到的一定是谣言满天、信誉扫地的情形,真正的危机就形成了。
当危机来临时,组织的全体人员应该以高度的责任心来面对公众,无论是组织的领导还是公共关系人员,抑或参与危机处理的人员,都应该真诚地面对公众,公众进行面对面的沟通,倾听公众的诉求,绝不回避与公众的直接接触,积极地解决问题,把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稳步地控制住,以赢得最快的起死回生的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