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认为,做一个创意的广告非常的简单,简单操作一下就可以完成了。也有的人会认为你脑里想的都是有创意的,只要你想得到的,然后再在现实中操作的时候改一下就会很好了,说实在的,我并不认同这样的说法,一般我觉得有这样的想法的人都会觉得做什么事情都会很简单,没有思考的去做事。其实广告创意是有限的。
所有的行业都要有一个核心的存在问题一样,广告圈的存在同样面临一个最为本质的属性课题。
符合企业整体商业战略和营销策略的“平庸作品”,通常又被认为是“没有创意”的。广告,这个让我又敬又恶,又爱又怕的职业,真像一个风情万种但又势利无比的情人。原因也很简单,创意并非无限。
广告业首先是服务业,一切以服务立身的行当,都无可回避先天的寄生性,也就是说,要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为生存根本。脱离了“为客户解决问题”这一基本面,不论是广告业还是其他行业,都会面临最大的存在风险,往大了说,背离了服务本质的公司,因有破坏社会整体商业的良性循环链的可能,而势必会被淘汰。
究竟创意有没有用呢?答案当然是有,但是真的有限!
某种程度上说,曾几何时的广告确实是可以产生消费欲望,影响消费行为的。这与当下的消费自主时代已有隔世之别。企业有崇广告之心,广告人自会凭借先行一步的所谓专业能力,以创意包揽解决企业所有营销课题,便是顺理成章。不论甲方乙方,都如饥似渴地研读各类广告营销经典,“广告即创意,传播即营销”几乎成为共识。通常广告圈中人是不爱带的,认为那是企业甲方的“不专业”。因其不能像自由艺术家那样天马行空,而要受企业具体课题、消费影响、商业功用等诸多要素相挟,就必须要求从业者具有高超的“带着脚镣跳舞”的水平,所以,在这个前提下,创意才是无限的。
广告圈酿造传说,但都属于自己,而不是有些公司所高喊的“帮客户成就传奇”。随着企业和消费大众同轨化的自主性成熟,广告圈的社会地位下降,已成不争的事实。其实除了创意,令广告圈再度成为传说的,应该是资本时代的来临。资本的强势界入,使很多人从“广告就是创意”的单纯认知又攫升到“广告就是媒体”的错位认同。
广告公司由上到下的人都很飘,有些广告公司高管名声在外,我们也是慕名而请,但发现他们说的话似乎都是书上的话,不接地气,而且感觉高傲自命不凡。而下边具体的对接人,也对我们不做深入了解,功课做得不够,包括产品策略、定价策略、企业经营策略,甚至团队组织,这些好似他们都不关心,即使给了文件,也不认真研究。
所以我们看广告的创意的同时,看似简单的东西它并非很简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