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告是什么?
说文解字地解释,广告就是“广而告之”
从法律的角度,广告是一种“要约邀请”
客户要说了:广告就是老子花钱的东西,要给老子把东西卖出去!
观众说:广告就是电视剧里面插播的最烦人的东西!
创意派说:广告是创意!是艺术!
这些答案都正确,但貌似描述的不是同一种东西。揽胜的文案有一个非常机智的回答:广告只是没有人愿意看的东西。这个回答太机智了,我觉得仅次于:“我们的飞机导航失灵了,请问我们在哪?” “你们在飞机上啊!”
而我的看法:广告是以商业目的为任务的信息传播。(只讨论商业广告,公益广告就不在这个范围了) 商业是目的,传播是本质,创意充其量就是一种方法。报纸上的硬广、电影中的植入、论坛里的软文、流传的病毒视频、罗永浩的发布会、通过微博发起的活动、户外的行为艺术、小贩的吆喝、贴在电杆上的小广告、垃圾骚扰短信……无论花不花钱、有没有效、卖不卖东西、何种媒体承载,都是符合这个定义的。
广告是一种传播。人类有各种各样的传播,人们传播新闻、观点、知识、经验、文化、艺术……广告是其中一种,它负责传播商业信息。仅此而已众生平等。广告也是传播中最不受欢迎的,往往需要花钱才能获得传播。商业信息的本质未必就是惹人厌烦的,技巧才是主要问题。那些广告圈里的奇才大师,把他们放在更大的传播圈里,实力是何种水平呢?大概就是中国足球的顶尖高手在世界杯的水平吧。毕竟他们的作品还需要花钱请人看。
所以,为什么不和那些更善于传播的人学习?今天我们就以段子手为例,看看我们能和他们学到多少技巧? “和段子手学?!”估计有人对我这种方法嗤之以鼻,他不知道大卫·奥格威早就学会这一招了。不信请看!
这是一个经典老段子。
远在美帝的大卫·奥格威读到了这个段子,立刻活学活用,创作了一个经典的汽车广告: